我想重新活一次。與所愛的人相聚,把事情做對。並且,原諒我自己。
─《再給我一天》,Mitch Albom
這本是《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》作者的第三本書,主角是一名曾經打入世界大賽的職棒球員,然而因為受傷退出球場後,遭遇了許多不順遂,潦倒的他失去了母親、妻子及獨生女,最後走向了自殺。
而在他自殺後,與已故的母親度過了一天。這一天,拼湊出了他的過去,父母異離的秘密,家庭的破碎。
最後,他活了下來。重新開始生活。
在讀這本書時,我想到了之前暢銷的韓國小說《請照顧我媽媽》,兩本書都與「死亡」及「鬼魂」來看待孩子對母親的愛。人們總是在失去後才學會後悔及珍惜,對於父母這種不要求回報的愛,我們總視為理所當然。
小時候,因為不能獨立,所以依附著父母,盡情享受著被愛的滋味,然後用一些小動作小關心回報,有時候是一個擁抱,有時候是一個kiss。
然而長大了,或許出外讀書,或許在外地工作,當備工作忙的打轉時,卻忽略了我們身後那默默關心的愛,總是在我們停下來喘口氣時,才想到:啊,該打個電話回家了。但是反觀父母呢?天冷了打來說多穿點吧!剛好經過你生活的城市說給你帶個水果吧!或是你忙的週末沒空回家他們說那我們過去一起吃個飯吧!
回頭看,好多的小關心小細節都被忽略,或被視為一種「習慣」,而「習慣」這種東西就是,當這個「習慣」有所改變或不見了,我們才會發現,才會驚慌失措。
「查理,你有過這麼經驗嗎?你夢到某個已經死去的人,但是在夢裡你們展開的是新的談話?在這種情況下,你所進入的世界,距離我所在的世界並不是那麼遠。」
「當某一個人存在你心裡,他們就沒有真的消失。他們可以回來找你,甚至會在你以為不可能的時刻回來。」
這讓我想到這學期修的心理學,關於夢,到底是如何形成的?然而我始終認為「夢」是與過去經驗或自己的想像有關,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並非空談,我想很多人也有這種經驗。
而「當某一個人存在你心裡,他們就沒有真的消失。」讓我想起了《陌生的憑弔者》這本書,書中講的是一名男子踏遍日本各地,憑弔那些逝世者,為的是「記得」他們,「曾經被誰愛著?愛著怎樣的人?做過什麼事而令人感謝?」,這些人因為被記得,而很平等的活在了主角的心中。
然而愛與不愛,親情與愛情的不同在哪?親情不會消逝(或是說比較不會),然而愛情卻似乎很容易。
大學時,我修過一門拉丁文課。有一天,「離婚」(divorce)這字映入眼簾。我一直以為這個字的字根是「分開」(divide);事實上,離婚這個字的字根是「divertere」,意思是「轉向」(to divert)。
其實想想這個解釋很合理,因為感情,是無法徹底「分開」的。只是把熟悉的一切轉向了新的事物上,但是是「to divert」還是「be diverted」呢?
讀完一本書,其實可以重新檢視自己,看看自己犯下的錯,走過的路。我的人生不過也才走了22年,但如果可以重新開始,我確實有好多地方想要改變。但是「把事情做對」卻很難,因為,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「對」與「錯」,我們判斷對錯的標準通常是社會價值觀以及事後的影響,但是這都只是相對的,況且誰知道如果當初我們做了相反的決定,結果會是更好還是更糟呢?
想想,活在當下才是最重要的吧。
懂得把握、珍惜、適時的表現愛,說起來如此的容易,做起來,又有誰都做到呢。
我們做孩子的人總是這樣。
把得到的愛是為當然,而可望把尚未得到的部分都填滿。
已經擁有的,我們不夠在乎。
要等到失去了,才會懂得「遺憾」這兩個字。
而且我們苛求。對於已經得到的愛,我們還要的更多。
然而,關於失落,我們卻又可能太過認真,因為我們以為圓滿才是正常。
─ 編輯筆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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